使用指南

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服务指南» 使用指南

入馆指南

(1)凡我校教职工、学生凭借阅证入馆借阅。对持他人借阅证者,门卫及工作人员可将证件没收。如因借阅证损坏而使读卡器无法识别的,持证人应尽快到流通二部办理换证(四楼)。进馆人多时,请自觉排队,按序进馆。外来人员凭介绍信和有关证件经允许后方可入馆。

(2)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仪表服饰,要求举止得体。保持馆内安静、整洁的环境,不得在馆内朗读、喧哗、争吵打架。进入书库、阅览室、自修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。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除白水外读者不许携带其它饮料、食品进入各阅览室、自修室。禁止使用明火器具,严禁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。

(3)自觉遵守各阅览室及流通书库的规章制度,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,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读者需主动出示借阅证,以借阅证换取代书板方可进入借阅区。借阅区图书和过刊按《中图法》分类排架,实行开架借阅。读者每次在架上取书阅览不得超过一册。上架查找图书请用代书板,书阅毕请放回原架位。离开借阅区请将代书板放回原处。保持书刊的整洁,请勿涂改、批划、撕毁和污损;凡要借出的图书,读者凭本人借阅证,到本借阅区的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。

(4)维护馆内秩序,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,包和相关个人物品请放在借阅区外的存包柜内(存包柜为开放式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)。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禁止以各种方式占座。

(5)爱护馆内设施设备、墙壁,禁止随意涂抹刻画。凡污损桌椅、墙壁及馆内公物等,破坏馆内设施设备,除要恢复公物原貌外,视情节再予罚款20-100元和停借一个月。

(6)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移交校保卫处处理。经出口通道, 如遇安全系统报警, 或遇值班人员抽查,敬请读者予以理解,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接受检查。

相关附件